2015江苏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镇区、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股级(含股级)以下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2012年9月以前录用的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报名者下载填写《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用铅笔在照片反面写上本人姓名),于2015年7月13日-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县党政楼509室,联系人:王亚红,联系电话:0515-87238214,手机:15251038399)。
2.资格审核
由县政府办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本人档案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从到低分按不高于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在中国阜宁网和阜宁人力资源社会网。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依据报考者的总分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而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再替补。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考者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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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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