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告【招33人】
为做好2015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5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5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8日起同时在中国.屯溪网(http://www.ahtxq.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屯溪先锋网(http://txq.ahxf.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zw.ahtxq.gov.cn/Item/list.asp?id=81 )、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下同)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本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7月21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23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
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共同生活)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5年7月27日至7月28日期间,到市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89号)。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8日9: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5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科目见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2015年1-6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60%、《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5日9?00至8月7日18?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和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