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呼图壁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呼图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决定开展干部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疆(含兵团)选调3名行政机关公务员,不设具体岗位,择智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法学、文秘、中文类专业,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虑;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5年7月),男性,汉族;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人员填写《公务员申请调动登记表》(附件1),报呼图壁县检察院政工科。
2、呼图壁县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3、确定拟调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呼图壁县检察院政工科,董靖,0994-4510411。
二、呼图壁县纪检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疆(含兵团)选调6名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设具体岗位,择智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初始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法律、财会类专业;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5年7月),男性,汉族;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人员填写《人员申请流动登记表》(附件2),报呼图壁县纪检委干部管理室。
2、呼图壁县纪检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3、确定拟调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呼图壁县纪检委干部管理室,杨海波,0994-4513822。
原标题:呼图壁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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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