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阿坝州录用胥明艳等3名同志为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阿坝州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胥明艳、李洋、肖钰琳3名同志经笔试、面试、体检(因怀孕待检X光片,现已合格)、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拟录用条件,批准录用为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辞职,不得调离所报考单位。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
二、新录用公务员,从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任职定级事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毕业证,到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到。新录用的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的,由录用单位从新录用人员报到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新录用人员档案不在报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阿坝州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执行。
原标题:关于录用胥明艳等3名同志为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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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