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兴仁县一中、民中、巴铃镇新增事业人员招聘简章更正通知
经兴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兴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一中、民中、巴铃镇新增事业人员简章》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将“八、考察”中“(一)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改为“(一)截止到2015年8月1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特此更正
原标题:关于《兴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一中、民中、巴铃镇新增事业人员简章》的更正通知
兴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新增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