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邯郸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温馨提示
一、峰峰矿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定于8月15日上午9点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
二、因特殊原因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请务必于8月14日下午5点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科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310-5182288。
三、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带齐证件及考试用具,并按规定时间入场参考。
考 生 须 知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2、考试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3、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应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蓝黑)钢笔或碳素笔、签字笔。
6、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原标题:温馨提示
峰峰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