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大连市金普新区行政机关公务员选调7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建立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为金普新区做好干部储备,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结合金普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金普新区开展行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
本次金普新区选调工作共有6个街道7个科级领导职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位4个,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具体职位及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金普新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参选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并具备与报考职位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报考公务员正科级领导职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事业单位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事业单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现聘任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
3、报考公务员副科级领导职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事业单位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事业单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现聘任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符合具体职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7、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报考人员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1、发布实施方案。2015年9月6日通过管委会政府网站发布《金普新区行政机关2015年公务员选调工作实施方案》。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10月23日。个人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金普新区行政机关2015年科级领导干部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初审同意,加盖公章后于10月23日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到金州新区人社局公务员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参选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和相关任职文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2张,同时提供档案。报名结束后在管委会政府网上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不足2人的职位可进行调剂,调剂之后报名人数仍不足2人的职位取消。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闭卷主要内容是公共知识、行政能力及金普新区区情;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2名参加面试,如第2名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管委会网站公布。面试考官由管委会领导、专家、市委组织部领导、市公务员局领导等组成。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对每个职位总成绩前两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另行规定)。
5、确定拟任职人选。金普新区选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意见,确定拟任职人选。确定拟任人选后上报新区管委会批准。
6、公示。经管委会批准的人选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中存在影响使用问题的,取消该人员任职资格。对该职位的另外一名人选进行研究,确定是否任用。如不能任用,则该职位取消选调。
7、任职。公示后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使用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及调任手续,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再保留试任职级待遇,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科级领导干部选调工作。各单位党(工)委(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选调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单位负责、对金普新区干部队伍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坚持选调工作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纪律者要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负责解释。
原标题:金普新区行政机关2015年公务员选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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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金普新区行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调职位表.xls
2.2015年金普新区行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调报名表.doc
金州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