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新乡市人大机关选调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市人大机关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人大机关拟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
二、报考范围
新乡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2、学历及工作经历,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法律类),并具有相应学位,同时在公务员机关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到2015年9月14日);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类)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并具有相应学位,同时在公务员机关从事法律工作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到2015年9月14日);
3、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7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限内的;
3、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本人所在单位不同意报名选调的;
5、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方式:经所在单位组织审核同意后,在市人大办公室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08:00至9月18日17:30。
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新乡市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考者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http://www.haxx.lss.gov.cn)。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在公务员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年限的证明,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一份(JPG格式,50KB以下,宽1.3?、高1.6?)。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大机关人员选调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3、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