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6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延州人社发〔2013〕7号)精神,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3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9月28日至1979年9月2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8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201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5年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考入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乡镇岗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2015年9月28日之前辞职的人员除外),擅自参加本次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7.考入2015年延边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不得报考本次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2015年9月28日之前辞职的人员除外)。擅自参加本次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8.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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