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龙口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播音主持公告【招2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龙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社会不良影响;
(三)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才思敏捷,口齿伶俐,有一定的播音主持专长,有较好的应变能力、现场控制策划能力和文字写作基础;
(四)国家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类专业毕业;
(五)达到普遍话测试一级乙等标准;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各种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 10月19 日 8:30——11月6 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填写好的《2015年龙口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员报名表》(见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详细的个人简历1份,近期生活彩色照片2张,送交或以快递的形式寄往报名地点(11月6日17:00以后送达或寄达的不再受理),也可以将报名材料及证书影印件,发送电子邮件至3217755356@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播音主持报名-某某某”,否则不予报名)或直接联系报名QQ:3217755356发送,发送后,请拨打报名电话进行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请于资格复审时带来进行审查。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的,由院校教务处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参加工作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三)报名地点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调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龙口市港城大道行政中心1001号737房间)。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和播音主持的基础理论、普通话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性别按1:5的比例由到低分分别确定进入试镜人员范围,进入试镜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试镜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镜范围。
四、资格复审和试镜
1、资格复审。试镜前,进入试镜人员范围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所提供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