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3名】
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护、农业气象防灾减灾等公益服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崇州市气象局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工作,现面向我市全额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共3名。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事业人员身份;
3.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2.具有大气科学、农业气象、防雷、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3.热爱岗位工作,有敬业精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纪律严明;有团结协作精神,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强。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2月18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程序
符合选调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直接到崇州市气象局(永安东路402号)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对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信息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