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新津县遴选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按照《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1月25日9: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新津县瑞通路146号二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相关考生提前做好资格复审材料准备。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25日19:00前在新津人社网上公布。递补审查时间:2015年11月26日9:00-14:00。递补审查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新津县瑞通路146号二楼)。递补只进行一次,未按时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进入面试的资格。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面试通知书领取
(一)遴选人员应准备的审查资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列装订):①《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公章);⑤单位以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印章);⑥2013年度、2014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二)面试通知书领取
资格复审时,如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7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素质和职位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028-82529716
原标题: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事项公告
中共新津县委组织部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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