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招25人】
为进一步充实南浔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增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能力,南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男性18名、女性7名。
二、招聘范围
湖州户籍,并在南浔镇、开发区能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以2015年11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二)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南浔公安协、辅警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经工作所在公安部门书面同意。
符合以下条件者,有加分等待遇(但加分总数不得超过10分):
① 退伍军人,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② 原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者,笔试成绩加3分;
③ 具有全日制学历的笔试成绩加分分别为:大专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3分;
④ 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3分。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始至2015年12月15日止;
2、报名地点:南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
⑴所有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南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表可以从南浔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下载。报名人员对所提供证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⑵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者需提供城市管理工作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考试方式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基本素质。包括履行城市管理工作所必备的社会常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退伍军人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由区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纪现象等。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分配到工作岗位,纳入南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范围。
(五)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签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为协管员。协管员年度绩效考核合格者年收入不少于4万元(包括五险一金)。
五、招考咨询
咨询单位:南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咨询电话:0572-301659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原标题:2015年南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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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