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四川蓬安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遴选1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县纪委等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面向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中遴选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须已进行登记备案。
(二)遴选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身份性质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3.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表1:《蓬安县2015年下半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影响期未满。
3.服务期限没有达到遴选要求的(见蓬委办发?2015?45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8时30分——12月9日下午18时。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本次遴选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607896。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和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在编在职证明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并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每科50元。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初审情况进行签章),初审合格的经复审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遴选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岗位的比例为2:1,若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复审合格的根据岗位开考情况发给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18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2.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见附表1:《蓬安县2015年下半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