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应届毕业生选拔2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储备一批青年干部,根据我区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选拔一批2016年应届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专业
拟选拔20名,专业包括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理学类、工学类专业。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放宽到本科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过院级学生会部长级或党团组织副书记及以上职务;
2、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学生(团)干部”、“三好学生”、“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3、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三、选拔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9时—12月28日16时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公开选拔2016年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12月25日9:00-2015年12月28日16:00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综合测试
招聘单位将在南京、杭州、武汉三地设置综合测试点,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试。南京大学,12月30日;浙江大学,1月6日;武汉大学,1月8日。请考生就近选择测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测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参加测试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履历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盖章的,请各位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
1、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个人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不足选拔指标的,是否递补以及需要递补的数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视情确定。
2、拟录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正式毕业后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3、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4、人员正式录用后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5、咨询电话:87668183、87652783
原标题:宁波市江北区公开选拔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