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选聘职员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罗湖建设领域面临的形式和任务,拟公开选聘1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1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
2、学历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不能报考。
(三)招考相关资格截止2016年1月15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接受报名。
2、地点:罗湖区爱国路爱国大厦北座六楼,罗湖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业务综合部,联系人:何先生、邱小姐,联系电话:0755—255451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按招聘人数和取得面试资格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与职位要求相关证明;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人事部门,5年内不得应聘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5)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6)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