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成都市选调公务员34人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成都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金堂县综合管理职位(10名)、金堂县行政执法职位(15名),大邑县综合管理职位(7名)、大邑县城乡建设局技术管理职位(1名)、大邑县规划局技术管理职位(1名)。职位所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成都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成都市外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有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及任职时间等的计算截止报名第一日。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cdhrss.gov.cn),下载填写《成都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同时将下列报名材料转换成PDF文件后发送至选调机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职位表):
1、《成都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进入公务员队伍相关依据材料(如《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等)复印件;
5、现职务任免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6、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6年1月29日(以收到电子邮件后回复确认时间为准)。收到报考者的电子邮件后,选调单位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由选调单位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定于2016年2月27日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职位选调名额的3倍,未达笔试规定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选调机关同意后,相应调整该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或调减该职位选调名额。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及选调名额调整情况,于2016年2月3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考生请务于2016年2月22日至2月26日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员达不到该职位选调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报考者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成都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按照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一份(贴上照片)、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暂定于2016年3月6日进行。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选调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据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机关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选调职位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符的一个职位报考,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的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者在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照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此次选调的人员作为年轻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工作表现、成绩突出的,向重要岗位或成都市市级使用。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职位管理处(028-61888205)或选调机关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
五、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并由选调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61888190);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84923539);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88280039)。
原标题:成都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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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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