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招聘7人公告
为做好市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名额
1.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制工作岗位3名,市委政府督查室岗位1名。
2.公开招聘3名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从事文字综合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岗位
1.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报考法制工作岗位的要求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报考市委政府督查室岗位的要求行政编制;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01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法制工作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法学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和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C类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5.报考市委政府督查室岗位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岗位
1.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报考;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务员选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3日—28日(双休日不休息)
地点: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市党政办公大楼6035室)
(二)报名要求
1.公开选调报考人员须填写《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4份(见附件1,可登录巴彦淖尔政府网http//:www.bynr.gov.cn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公开招聘报考人员须填写《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4份(见附件2,可登录巴彦淖尔政府网http//:www.bynr.gov.cn下载)。如报考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报考人员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比例达到6∶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选调或招聘人数。
(四)准考证发放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市党政办公大楼603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