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寿光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229人】
寿光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寿光市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急诊急救中心,2006年改制为市政府控股的非营利性医院。现将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人员须为2016年正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网络报名:从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www.sg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grc2016@163.com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4月7日止。
2、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须经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方可有效。也可现场直接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8-10日。
现场确认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东升路1100号)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承诺书》(报名表、承诺书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高学历毕业生如果符合低学历岗位专业等条件可以报考低学历岗位。每个报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可适当放宽。
(4)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5)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前请先登录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阅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方便现场领取。
(二) 资格审查
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委托外地机构承办。接到外地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
1、笔试内容。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医药卫生等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4月16日进行,如有变化,在报名网站公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可适当放宽。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1、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
2、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侧重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录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录用人员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性质人员标准执行,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缴纳各项企业保险。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整个招聘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
人社局 0536-5252186 5110555
人民医院 0536-5252345 13963665073
原标题: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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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书.doc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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