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湖州市粮食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湖州市粮食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就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行政审批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素养,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为法律、经济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且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4.湖州市(含三县两区)常住户口;或非本市户口,但现在湖州从事固定工作3年(2013年3月31日以前来湖工作)以上。
5.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
2016年 3 月 22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商务局(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5楼会议室),联系电话:2103496。
3.报名携带材料
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学习课程目录、工作经历证明、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并填写好《湖州市粮食综合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1份。
(二)录取方式
1.面试:按面试成绩至低分1:1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面试通过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聘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的,首期聘用合同为二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可继续聘用。
(三)有关待遇
1.年薪3万元。试用期期间每月薪酬1500元。
2.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手续,个人部分自负。
(四)劳动关系,实行派遣制
本人与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关系协议,录用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原标题:湖州市粮食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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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4 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