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平塘县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医疗岗)
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和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顺利实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原则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引进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我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88名,具体引进职位详见《平塘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特殊职位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不含委培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职位须持有与引进职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黔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见习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届毕业生;
3、截止2016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6年3月24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类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8、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9、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3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2、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报名前七个工作日通过平塘金盆网(网址: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pt.gov.cn/)发布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作报名登记,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届不需要提供)等报名所需材料。黔南州外在职人员参加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市、区)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7日9:00-17:00
报名地点:平塘县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平塘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引进简章及《报名信息表》,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引进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整个引进过程考生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引进简章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须达1:3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是否调整(取消)引进职位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职位引进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时间2016年4月8日(工作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职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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