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龙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8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各相关事业单位:
(1)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6年4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龙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专业类岗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医保审核及一中校医等岗位,放宽到浙江省内或丽水市内户籍(详见计划表,以2016年4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其他个别职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在龙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面向市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通过龙泉市统一组织的招录考试,以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仍在社区工作的市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需在2016年4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0年4月14日至1998年4月14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75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3、报考龙泉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及一中校医岗位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等条件适当放宽(详见计划表)。面向市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年龄不限。此类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达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年以上方可报考;
4、具有招聘职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面向“大学生村官”、市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任职的时间及其他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6年4月14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其他特殊要求职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 ) 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卫生系统医疗相关专业岗位、一中校医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医保审核岗位比例为1:2)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