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武义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招聘办事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武义县人武部下属事业单位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退役士兵,并在部队担任班长职务2年及以上。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军事考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6年4月19-20日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城明招路1385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照2张。报名考务费80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咨询电话:87642078。
四、考试办法
1.笔试: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均为100分,各以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时间为5月14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军事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参加军事考核对象。军事考核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事考核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3.面试:在军事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不再替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考核
在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合格线内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如有《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不得征集服现役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六、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1:5比例的取消招聘名额。
2.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项目的,不得报考。
3.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4.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
低分递补。
5. 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6.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武义县人武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武义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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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