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怀柔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京怀人社〔201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6年怀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2016年5月3日(周二)10:00至5月4日(周三)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8684203-211。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2.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由报名者自行打印《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查
2016年5月5日(周四)至5月6日(周五),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需求表“其它条件”中所需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携带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具体以各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
(5)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岗位所要求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6)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应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开具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证明。
4.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16日(周一)9:00开始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