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江苏通州区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9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至1998年4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应届毕业生指2016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八楼会议室(金沙街道新金路卫业大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jsnt.lss.gov.cn)、通州人才网(www.tzrcw.gov.cn)、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tz.gov.cn)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下午2:00-5:00);改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金沙街道新金路卫业大楼六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4月28日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卫生专业技术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通州人才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组织实施。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才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通州人才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 考生现场一次性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9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541410(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513-86513162(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0513-86105197(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标题: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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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