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选聘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公告【5人】
因工作需要,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范围内,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择智选聘5名乡镇卫生院副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选聘乡镇卫生院副院长5名,其中:沙州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1名、凉水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1名、关庄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1名、板桥乡卫生院副院长1名、马鹿镇卫生院副院长1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踏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类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工作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4月 2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力资源股,联系人:何仕银,联系电话:13981225203。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此表在青川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及年度考核情况;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者如有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副院长,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
笔试试卷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当前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临床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