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四川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调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全额拨款非工勤岗位的事业人员(教育、卫计系统人员除外)。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新录(聘)用在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试用期满并转正定级;乡镇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在乡镇服务两年及以上(截至2016年4月28日,下同),其中属定向招录(聘)的工作人员或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人员的,须在乡镇服务满3年以上;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人员,服务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具备本公告考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报考者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古蔺县2016年4月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1);
2.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考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在任何环节发现,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四、综合测试
各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见附件1),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考调人数。公开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内容形式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确定,综合测试原则上于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
五、考察及体检
公开考调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根据考察意见,对拟调人员等额进行体检。经考察、体检,如无合适人选,经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可调减岗位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考察及体检原则上在2016年5月25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