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莱阳市招聘研究生公告【招15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莱阳市拟公开招聘15名研究生到镇街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六)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
(七)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2016年7月底前未能同时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6、在读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现役军人;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十)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8:30—6月21日18: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莱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或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http://www.lysrsj.gov.cn),下载填写《山东省莱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于6月21日18:00前发送到邮箱:lyzzbgkzp@163.com。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时间:2016年6月13日13:30—6月22日18:00
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到个人邮箱(默认发送《报名登记表》的邮箱),请考生随时关注,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报考申请一经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信息。
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23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24日至25日到山东省莱阳市金水路1号(市委组织部考务办公室417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需张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和就业推荐表);
3、中共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由、院系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诚信承诺书要求应聘人员亲笔签名;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三);
8、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数量超过60人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数量在60人(含60人)以下的,只进行面试,不再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6日
上午9:00—11:30 公文写作
下午14:00—16:0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公文写作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数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考务人员通过电话另行通知),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如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只需携带身份证)到山东省莱阳市金水路1号(市委组织部考务办公室417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弃权。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列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如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招聘数量与考生人数达不到1:1.5的比例的,按照实有考生人数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一并列入考察范围。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考察范围内按总成绩依次予以递补。
2、考察按照客观公正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家对招聘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察时间等相关事宜在莱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体检
1、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接体检通知(莱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后,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按要求统一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2、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上述人员须在考察期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或低及复印件;农村特困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超过七日视为同意体检结论。招聘主管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考生到指定的等级不低于第一次体检医院重新检查需复检的项目,并做出复检结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先签订就业协议,待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未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分配到镇街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由莱阳市委组织部统一重点管理,实绩突出、表现的调到市直部门工作,提拔使用。
2、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省市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3、聘用人员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共莱阳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 0535-7212276
监督电话: 0535-7312380
原标题:山东省莱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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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莱阳市委组织部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