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属事业单招聘1人公告(第二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单位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是市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村荫海路163号,承担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科学研究、相应工程技术的开发以及地震监测预报为基础的震灾综合防御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现招聘信息化系统技术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5月31日,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
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9、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http://www.gzs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材料扫描后统一复制在word文件中直接上传。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至2016年6月29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至2016年7月8日下午17:00,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17: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如达不到1:3的报考比例将取消招考职位。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60分为合格分数线。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资格复核:在面试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签署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通知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往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则按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面试名单、时间、地点都将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每个岗位按应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以及出现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增人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增人及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五)考试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会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咨询电话:020-86434662、86178426。
监督电话:020-83722183。
原标题: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2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2016年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考生承诺书.doc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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