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偃师市乡镇事业编制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干部公告【9人】
为做好全市大学生村干部有序转岗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偃师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8人,分两批招录,其中第一批7月底前招录9人,第二批9月底前招录9人。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在偃师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偃师市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指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编办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成立偃师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二、报考范围、职位、条件
(一)报考范围
偃师市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考职位
招录的9个职位全部为乡镇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三)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4、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考生个人现场提交报名表一式三份、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报名表见附件1)
2、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3、报名地点:偃师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档案局一楼)。
4、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在偃师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洛阳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偃师市委、市政府或洛阳市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2分。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以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2、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自行领取并填写《2016年偃师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受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提交地点:偃师市人力资源市场。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公示: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偃师市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公示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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