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延边州各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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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延州人社发〔2016〕12 号)精神,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4人,其中延吉市176人、图们市118人、敦化市202人、珲春市99人、龙井市99人、和龙市81人、 汪清县239人、安图县50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6月21日-1980年6月2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6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须填写《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社部门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