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招聘环境保护协管员公告【20人】
因我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环境保护协管员,从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保法规宣传等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
聘用合同制环境保护协管员19名,环保法律法规助理员1名。
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及治安管理处罚;
2、具有环境相关专业或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年龄范围:1995年6月30日之前出生(含6月30日)、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含7月1日);
4、户口不限,性别不限,无其他兼职;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年薪50000元。(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险相关社会保险)。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7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39号4楼 咨询电话:028-8393253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4张。
五、考试课目和时间
1、考试课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2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考生通过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制)。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八、监督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28-83976983
原标题: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境保护协管员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