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黑河市精神病防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9人】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黑河市精神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公告。
一、 单位简介
该院建设项目于2011年6月,黑龙江省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黑发改投资[2011]1104号文件),同年纳入黑河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政府决定,该项目由爱辉区政府主办,依托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承办。财政拨款差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精神病防治工作。
二、 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9名。
1、护理岗位5名(女生3名,男生2名);
2、药剂科药品调剂员岗位1名;
3、临床医生岗位3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公告在爱辉区政府网站
(http://www.aihui.gov.cn/html/index/)发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考护理岗位需提供护士执业证和在二级医院连续执业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临床医生岗位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要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河市精神病防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6日
上 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黑河市爱辉区卫计局办公楼三楼,爱辉区兴华街162号)
联 系 人: 黄贤娟 梁蕊 联系电话:0456-8271331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爱辉区政府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