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2名】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2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有护士执业证书。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4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52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10名,区人民医院4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
报名网址: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http://www.lsrs.gov.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7月4日11:00—7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7月4日11:00—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人员于2016年7月12日14:00—7月 16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6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卫生系统招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区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软件工程、会计学报名人数如达不到1:3比例的,该计划相应调整到临床医学岗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7日12:00前到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岚山中路41号日照银行办公楼5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考生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 的证明和低(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 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如已正常毕业,按其他人员应聘提供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7月4日之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