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鄂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取消核减和递补情况
鄂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医生岗位第4名考生霍筠、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岗位第2名考生张森、市疾控中心卫生检验二岗位第3名考生鲁敏、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综合管理第2名考生李君放弃资格复审,根据《鄂州市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现将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1:3)须取消、核减的招聘岗位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递补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所有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现场网上查询并下载打印)、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如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二、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三、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以双学位、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证书。
四、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6年5月21日)、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原标题:鄂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取消核减和人员递补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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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