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南湖区新丰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新丰镇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嘉兴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公益一类或行政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二、职位人数
新丰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1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名。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新丰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岗位需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毕业,或者目前在岗从事统计工作。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选聘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新丰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mcs820208@qq.com。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下午16:30。
2、资格复审:考试当天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编制身份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未具备专业要求报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岗位还需出具目前在岗从事统计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考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考试结果,按1:2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5、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1428号新丰镇人民政府大院305。
联系人:钟璐婷,联系电话:0573-83686068。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