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4号)【招50名】
2016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4号)
为加快发展双鸭山市教育事业,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党校专职教师,各中小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共计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各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专业及数额详见《双鸭山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4号)》。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
党校专职教师:1981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1986年7月31 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党校专职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中、初中教师: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应往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陆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栏,点击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hlsys.lss.gov.cn/syshrss/)。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10日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7月27日9:00至8 月10日16:30期间,登录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点击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如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469)6136633。
3、缴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2016年8月1日9:00至2016年8月10日16: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报名费300元。报名费支付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未,不能参加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6年8月17日9:00至8月18日16: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