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安康市振兴计划招聘公告(89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为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林水综合服务站及其它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为稳定人才队伍,我市2016年振兴计划招聘对象除医学类本科专业不限生源外,其余人员必须为安康户籍(生源),户籍须在2016年7月3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安康。
2、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的2016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主要以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大专学历只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等6个专业。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
3、根据陕西省人社厅文件精神,对农村户籍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按总招聘人数20%的比例,特设招聘岗位,解决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特设岗位只允许安康户籍(生源)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贫困家庭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有县(区)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书,以证明本人属于全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如提供虚假证明,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振兴计划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特岗教师、振兴计划基层服务人员”最低服务期未满(截止2016年7月31日)的。
4、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考试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各步骤的时间安排随后公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akrs.ankang.gov.cn/akrs/)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30日08:00――8月2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115.28.230.52:8068/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由安康市人社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30日09:00—8月3日18: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并及时打印报名表(审查通过考生)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依据。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5、网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收费参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按每人5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缴费时间截止8月3日18:00前。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贫困家庭考生持县(区)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书,可于8月3日18:00前向市人社局(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申请减免考试费。
6、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1:3不予开考的岗位,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或缩减聘用计划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6年8月4日14:00---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安康市人社局负责退还报名费。
7、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的考生务必于8月4日20: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安康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逾期无法补打,责任自负。
8、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8月16日至19日1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8月20日9时-11时(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参照使用《2016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8月底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安康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