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大田县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招12人】
为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核准2016年大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6〕237号)、《中共大田县委、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集聚和用好人才促进大田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田委〔2011〕4号)和《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大田县公务员局关于确定大田县二○一六年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田人〔2016〕50号)等有关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公开招聘大田县医院等部分县属事业单位紧急需专业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2名)
(一)紧缺急需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9名
1、大田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7名;
2、大田县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其它紧缺急需人才(3名)
1、大田县医院(民生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名;
2、湖美乡大田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将于2016年7月28日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www.dtgwy.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6年大田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应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毕业生;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8日至1998年7月28日期间出生),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6年8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 在本县内党政机关辞职、事业单位解聘后未满3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8月5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大田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县政府大院内)。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验证信息)、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