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选调公务员公告【招4人】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广东省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科员4 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二)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男性,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新闻传播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电气信息类、统计学类、医学等专业。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年龄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1.未满试用期的;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 受处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请报名人员于2016年8月2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以EMS方式寄至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701,邮编:528000,联系人:黄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2977,0757-83337724。
2.请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rensk@fsld.gov.cn,邮件主题: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6年公务员选调报名加姓名。我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局将电话及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待定。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可作为我局今后选调人员的依据。
(四)考察和体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进行体检。
(五)转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原标题: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6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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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8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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