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海海南州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44名】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海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6年海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1名,事业单位例行招聘人员83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本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9 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和相应学历条件;
(四)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