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27名】
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建设体制先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新区,根据工作需要,长春新区管委会委托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长春新区共招聘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27名,招聘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8年9月28日至1976年9月28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9月28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