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公立医院招聘公告【招10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详见《2016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城阳区卫生计生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现场确认及缴费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11月1日-11月2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三小区16号楼)
(二)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青岛市内考生实行现场报名,外地考生实行邮箱报名,两种报名方式不得重复报名。应聘者下载《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并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青岛市内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0月31日),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青岛市外考生通过邮箱将《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邮箱(城阳区人民医院邮箱:cywjjzp2015qyy@163.com,城阳区第二人民医院邮箱:cywjjzp2015ey@163.com),同时,提交并上传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扫描件或照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请将邮件“主题”栏和“附件”报名登记表等的名称统一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城阳区人民医院儿科 孙慧 3702061988********。“主题”和“附件”格式不对的,不予受理。考生应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 (是否收到回执)。领取准考证时携带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
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报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区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失内容,限时补充,过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邮箱报名考生初审通过将直接给予回复,未通过或材料不全将通过邮箱一次性给予回复,限时补充,过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 领取准考证和缴费: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通过青岛城阳就业网(http://jy.chengyang.gov.cn)、城阳人民医院网(http://www.qdcyyy.com)发布。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城阳就业网(http://jy.chengyang.gov.cn)、城阳人民医院网(http://www.qdcyyy.com)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6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未派遣的报到证,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0月 31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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