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华亭县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招募公告【招110人】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26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招募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以下简称县选“四支”),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6年华亭县计划招募11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工作。其中“三支”类岗位共计划招募50名(其中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岗位20名,其他岗位30名),支企类计划招募60名。
二、招募条件和专业要求
(一)招募条件
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华亭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乡镇基层岗位、企业工作;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专业要求
1、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岗位:须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相关专业。其中,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2、报考其他岗位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确定服务企业资格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办法确定服务企业资格。服务企业以全县重点扶持发展的煤电、草畜、林果、旅游支柱产业为主,兼顾医药卫生、水电开发、矿产建材、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行业技术含量较高、与高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相关的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确认。企业申报服务资格时,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所需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等。在资格审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纳入:
1、违法经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2、不按章纳税,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3、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确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