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南市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寿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2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经县民政部门安置到寿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的退役军人,至今未上岗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 11月7日— 11月9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城投大厦11楼1112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6年11月15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出现考生成绩并列,以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报名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笔试考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八、人员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县人社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九、待遇
按照寿政办〔2013〕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为2300元,今后可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予以适当增加,另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保险。
十、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分管人社工作副县长任领导组组长,成员单位为县人社局、城管局、财政局。招聘具体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一、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2、考试所须资料由参加考试人员自备。
3、联系监督电话: 0554—3123289(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0554—4027192(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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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