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昭通市直事业单位选调面试通告
按照《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4〕3号)和《昭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的有关规定,昭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按照《昭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规定,结合本次笔试成绩的分布情况和各岗位的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昭通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二、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成绩在本次选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选调计划数3倍的范围内)。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的所有考生一起进入面试。若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3:1的,可等额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昭通市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一)面试考官组成、面试方式以及面试时间
面试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考官为由7人组成,公开开选调单位以外的考官不得少于3人。公开选调单位以外的考官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从全市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考官库中随机抽调。面试方式由各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方式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视为该考生在该岗位的总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程序。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原标题:关于昭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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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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