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通州区文明城区创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招3人】
为推进通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根据通州区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文明城区创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事管理岗位1名,文秘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吃苦耐劳、 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三)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材料写作能力(有村官、社工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1日9时—18日18时
2.报名方式:登录通州人才网(http://www.bjdbrc.com/)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diaodu001@163.com。
(二)资格审查
2016年11月21日9时—11时,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创城办(通州区车站路24号)二层B10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2份(需本人在现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区创城办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区创城办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六)体检
体检入围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入围人员。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八)录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区创城办开展工作。
四、工资待遇
参照通州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考人员应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咨询电话:8057469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原标题:通州区2016年文明城区创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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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总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