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海沧区统计局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决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统一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统计协管员 1 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1、厦门户籍;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3、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有相关统计工作经验;4、能适应加班。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11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1223室,联系电话:6803753,联系人:林妙玲。
3. 必须本人至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或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个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时,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体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海沧区政府网站(http://www.haicang.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三)体检
1.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2.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
用人单位派出考核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工资及待遇:按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本简章由海沧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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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
2016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