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公告【招10人】
根据工作需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0名。招聘后需在本院服务满三年。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7.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7日。
2.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4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电子照片彩色打印),另交同底彩色照片2张。
4.报名需提交材料:⑴报名表原件;⑵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⑶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