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封开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9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组织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封开县28个事业单位51个岗位共招聘79名工作人员(详见《封开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中职(中技)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中技)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职(中技)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职(中技)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县县直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1日(共3天)上班时间到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一路)六楼公务员和职员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0年12月2日至1998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户籍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请报考者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封开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gkai.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106年12月2日至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六楼公务员和职员管理股(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一路)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一式一份)。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的,须经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工作证明必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章。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2)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使用旧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责任编辑:李明)